勤书网 勤书网
登录 | 注册

正在阅读> 为你花开> 章节目录> 第9章我是你的邻居有事吱声

选择阅读主题:

第9章我是你的邻居有事吱声

作者:玉女待嫁 | 发布时间 | 2017-08-20 | 字数:6380

盼了好久的日子终于来了,沈临八点半就开着车等候在屋外。胡灵很准时穿着加厚的羊绒大衣,拎着兜子走出院子。

看到沈临靠着车门等着她,她高兴地跑过来,不好意思地说:“沈大哥,天气冷,你在车里等就好。”

沈临为她把车门打开,“傻丫头,你沈大哥又不是水做得。”

车行驶在车群里,周末出来玩的人可真多呀!

他们来到万达百货公司,下到负一层开始采购。沈临说爱吃牛肉馅的包子,胡灵就挑了一块特别新鲜的牛肉,又买了些辅料和圆葱。

胡灵说小时候家里没多余的钱买零食吃,直到现在看到有人吃零食,她都会流口水。

沈临就拉着她买了好几大袋零食,胡灵感动的一直说“好了好了,太多了,我怎么能吃的完。”

“你可以邀请你的小伙伴们,一起吃呀!”

胡灵沉默了一会说“沈大哥,我没什么朋友的。”

“对不起胡灵,我不是故意的,你要是喜欢有人陪你吃零食,我毛遂自荐,你看沈临行吗?”他的诙谐幽默把她逗笑了。

俩个人有说有笑,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来到停车的地方,刚要把买的东西放到后备箱里,就听见有人叫她。她回头寻声望过去。

是姚启辰的朋友,白朗。

“胡灵,介绍一下你的朋友吧!”白朗眼睛里有敌意。

“你好,这是我同学的哥哥,他叫沈临。”胡灵没有多想,把沈临介绍给白朗。

沈临冷冷地看着白朗,不屑一顾地把东西放到打开的后背厢里。他们沈家可不是一般的人家,他们沈家的人也不是谁都有资格认识的。

白朗并没有因为受到冷遇,就转过身离开,相反他笑的很谄媚,并主动上前搭讪,“沈家三公子,幸会幸会,在下白朗。”

沈临不太喜欢这个人,尽管他衣着得体,但是他阴阳怪调地说话腔调,令他及其不舒服。对这个人就莫名的产生出反感来。

“胡灵,我饿了。”胡灵也看出沈大哥不太待见白朗,其实她也不太喜欢姚启辰的这个朋友。

“白大哥,你忙,我们走了。”说着打开车门钻了进去。

白朗一点都不生气,走近沈临嘿嘿一笑,风轻云淡地说“沈三公子,请不要越界,姚七少的女人,可不是一般的人能泡的,记住我可提醒你了。拜拜!”他说的声音很低,字字句句都落进他的耳朵。

他冷哼了一声,打开车门,上了车,带着她来到一家很好吃的私房菜馆。服务生很热情地带着他们来到一个单间,他问她忌不忌口,她摇摇头。他点了三个菜,服务生笑着离开,不多时菜上来了,还有两小碗白米饭。

胡灵一看到饭菜就来了精神,孜然羊肉、鱼香肉丝、红烧海虾段,就着米饭吃着菜,胡灵感到真的很香。

自从姚启辰走了后,胡灵就没在睡过安稳觉,每天晚自习回来,她都要练琴,一练就是两三个小时,洗了澡后她还要拿着姚启辰的领带,左一遍右一遍地打结,周末她喜欢坐在他的更衣室里,看着他的那些衣服、鞋子、领带、手表,想着它们在自己手里任意搭配,曾经穿在他身上的情形。

也许折腾累了晚上会睡得香一些,她在不知不觉中养成了晚睡的坏习惯。

沈临开着车和她聊的正欢,突然她就没了动静,他的余光里,胡灵靠在车坐上睡着了,睡得很沉,也很美。

他的目光变得不在柔和,有那么点冷戾的寒光在车里向外延伸。白朗的话在他耳边响起,她还这么小,就成了姚七少的女人。

姚七少比他大不了几岁,同属于这个城市里的上流世家公子,他们是有交集的,彼此也是有些了解的。姚七少的人品在他眼里是有问题的,他拈花惹草也不是一天两天,为女人打架斗狠被冠上情场浪子的头衔。这样一个男人,不配拥有胡灵这样美丽单纯的女孩子。

他把车停好,小心翼翼地从她的包里拿出钥匙,把门打开,轻轻抱着她走进客厅,他发现她这段日子又瘦了。犹豫着要不要上楼,脚下已经迈上台阶,二楼卧室的门开着,他抱着她走进去,她在睡梦中不自觉地在他的怀里蹭了蹭。

卧室很大,床也很大,他走过去一只手抱紧她,另一只手把被子撩开,很温柔地放她上床,她在离开他温暖的怀里时,皱了皱眉头。他给她盖好,发现床上是两个枕头,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他沈家三公子这么多年求学在外,整个人也不是白给的,他根本就不怕姚七少,尽管他姚家背景真的是很不一般。

他也不惧他,他的能力想要保护一个女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一直在国外忙家族生意,与老外打交道,他学会了狠准稳,在处理生意上的诸多问题上,他就像一个战神,时时刻刻都拿捏的恰到好处,把沈家的事业再次推上历史的新高度。

这次回国除了帮助小弟好好学习,就是国内企业,急需新鲜的血液来改变它缓慢的成长速度。

大哥二哥做人做事都有问题,担当不了重任,沈家老爷子,决定解甲归田享享清福,让他熟悉之后就上任当沈氏总裁。

对于胡灵的出现,是他人生里的意外,也许不是监督弟弟去上学,他也不会发现她,也不会就那么不淡定地爱上她。

还特意派人调查她,他只是晚遇到了她一会,就让他捷足先登了,他不信她已经成了他的人,他也观察了她的屋子,这里的确是没有一丝男人的味道。他更相信是姚七少好心帮助胡灵,让她安心的学习。

如今坐在他姚七少的床上,想着白朗的话,他又不确定起来。看着熟睡中胡灵,他情不自禁地吻了她。

站起来仔细打量卧室里的摆设,这是一个纯男人的卧室,风格以灰白为主,同样的简约,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男人,真如传说里是个放浪形骸的人,他到不用费什么心机。只怕他是个含而不露城府太深的家伙,这样的人才最难下手。

沈临知道自己人生里最强的对手已经在来的路上了,他不用急,因为有人比他急,他耳边似乎已经听到了野兽咆哮出击的声音。

他走到大落地窗前,看着远处的另一栋别墅,下意识地把手伸进了大衣兜里。

等到胡灵醒来时,天快黑了,她以为他已经走了,就起来洗了个澡,换上了很孩子气的睡衣,坐在床上发呆。

灯突然亮了,胡灵慌乱地去擦眼角流着的泪珠。

沈临在黑白交替中看到了坐在床上的胡灵,她孤独地擦掉眼泪,让他心疼。“傻丫头,你醒了,那就现在下来尝尝我的手艺吧!”

胡灵看到一个扎着围裙,手拿勺子的英俊男人,比之前穿着笔挺西服一脸严肃的他可爱极了,忍不住笑了。

“沈大哥,我还以为你走了呢!”

看到笑了的胡灵,沈临松了口气,“我看你把面都和好了,就自作主张拌了馅,包子刚蒸好。”

“沈大哥,你会的东西真多。”她真的很羡慕他。

“傻丫头,你还小,等你到了我这个年龄段,会的一定不比我少。”

胡灵心情好多了,和沈临来到客厅看着热气腾腾的包子,突然就感到真的好饿。

包子蒸的非常完美,特别是包子的褶皱,捏的很柔和,让人看了就想咬上几口。沈临给她盛了一碗汤,坐下来看着她津津有味得大口大口地吃着,很窝心的幸福感带着七色的光圈,就那么照在了俩个人的身上。

胡灵送沈临出了门口,有些不舍,毕竟关上门,屋里就又剩她一个人了,这种孤独寂寞对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真的是有点残忍。

沈临看着满面愁容的胡灵,笑着说“傻丫头,你要是害怕,打个电话,我不出五分钟就会出现在你的身边。”

“沈大哥,你不会搬到这里,和我做邻居吧?”胡灵一脸的惊喜,看着他认真地点点头,一把抓住沈临的手开心地跳起来。“这太好了。”

“现在我们是邻居了,有事你就吱声,我的电话二十四小时开机。”

时间没有任何借口不前行,即使表针因为齿轮缺油,停在那里,它还是照旧把新的一天带给我们每一个人。不管你开不开心,它的脚步永远匀速前行,不呼吸、不叹气……

如果时间真会停下,我们希望它停留在哪个点上?胡灵躺在大床上眨着眼睛,她真希望时间回到姚启辰在她身边的时候。他的脾气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搂着自己的手臂,总是温柔的搭在她的腰上,给她温暖,让她安心。

这种感觉越来越淡了,他离开这里已经快半年了,整个屋子里除了她胡灵的味道,就是流动在空气中快要窒息的沉闷味道。

屋外有鞭炮的响声,烟花的绚烂。过年了,大家都回家团聚去了,沈临家规严明,跨年夜必须和家人在一起,他没有理由陪一个朋友而冷落家人。

过年的衣服、吃食都有人送来,年夜饭也有人做好,可是她不想吃,也不想动,就躺在床上看着黑暗里的光影。

他是不是真的不要自己了,半年了,他出了什么事?为什就不来看看她。眼泪在黑暗里悄悄地离开温热的窝,顺着脸颊的边缘划过一道印痕,跌落在她的黑发里,没了踪迹!平添了若干哀伤,哀伤如针刺痛着肌肤,带动着整个痛感,遍及周身。眼泪一旦形成态势,就有恃无恐泛滥成灾,她瘦削的肩膀因抽泣加剧着抖动,她的心更痛。痛的她整个身体蜷缩在一起,她抱紧自己的肩膀,双膝抵在胸前,无助的哭出声来。

许是累了,睡梦中冰凉凉的感觉,被一处温暖的热浪一点一点地融化开来!如果是梦就不要醒来,让梦就这样长长久久地做下去。睡梦中她伸出手,抓住了那只厚实温热的手,她感到还是不够,另一只手贪婪地摸上有些发凉的脸颊,小嘴迫不及待地凑上前,她呢喃着等着他来吻她。许久,那个吻轻轻的柔柔地落下来,就像一只蜻蜓小憩在一株花蕾上,稍作停留便扇动着羽翼飞走了一样轻缓。

胡灵踏实地靠近温热,沉沉地睡着了。

大年初一下了一场很厚的大雪,她起来靠近窗子看着飘飞的鹅毛大雪,想着夜晚做下的亦真亦幻的美梦,脸上出现了久违的笑容。

沈临上来叫她吃饭,她才如梦初醒,惊讶他什么时候来的,自己竟然一点都没察觉。

胡灵在放寒假的第三天就病了,吃了药,高烧仍然不退,她迷迷糊糊给沈临打电话,沈临站在门外喊破了嗓子,胡灵也没能起来给他开门,他只好给开锁公司打电话。

撒了谎才让开锁的人把门打开,胡灵晕倒在地上,沈临拿着外套裹上她,抱着她上车,来到医院输上药,他才舒了一口气,迷迷糊糊就睡着了。

烧迷糊了的胡灵醒来时看到了这样的一幕,她很感谢有这么一个哥哥兼朋友的人在身边,有了他的存在,她的日子也没那么孤单了。

病好了他开车送她回家的路上,她找了个配钥匙的地方,把配好的家门钥匙给了他一把,作为信任沈临也把家门钥匙给了胡灵一把。

俩个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彼此间熟络的弹着琴,讨论着高中的物理题,吃着彼此做得菜。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打发着。

胡灵看着沈临,沈临笑着说,他一大早才赶过来。

沈临自从有了她给的钥匙,经常来给她做饭,他也邀请她去他的新家做客。俩个人似乎除了彼此,都没什么朋友。

胡灵喝着粥,想着那个梦,它太真实,让她怀疑,也许他回来过,又悄悄地离开了。

沈临坐在她对面,眼睛里都是她。他连夜赶回来,就是担心她,她在睡梦中哭的一塌糊涂,他看着心疼,就情难自控地躺在她身边抱住她,她在睡梦中抓住他的手,抚摸他的脸,他的身体就燥热开来,可是她呢喃着那个男人的名字,凑着小嘴要他吻她,他犹豫再三,还是给了她一个轻轻的吻。尽管他知道她不是他想要的那个男人,但是还是吻了,还是搂着她迷迷糊糊睡着了。因为他爱上了她,他愿意陪在她身边等,等着她发现他,爱上他!

“胡灵。”

“嗯!”他轻轻呼唤她,她放下书,抬头看着他。他的眼神里交织着一抹渴望的光彩,她知道,每一次沈临想要她帮忙时,他都会不自然地流露出这种复杂纠结的目光。

“沈大哥,又要给谁买礼物啊?”他妈妈过生日,她帮忙选了一件羊绒开衫;她妹妹过生日,她帮忙选了漂亮的裙子;他父亲过生日,她帮忙选了一个烟斗。

这一次不知道是谁过生日,总之他们沈家家大业大,有人过生日这也很正常呀!

沈临坐在沙发上,拉过她的手很严肃地看着她。她被他的样子逗乐了,他是怕自己不答应帮忙吗?他可是她最好的朋友,外加救命恩人,只要他吱声,他的事就是她的事,不讲条件必须做好,她发誓。

“有一个聚会需要带女伴。”他盯着她的眼睛看着她的反应。

胡灵把手抽回来,有些为难。

“这只是很小的私人聚会。”沈临低下头,她眼睛里的光,告诉他,她不愿意!

“你可以让沈笛去呀!”胡灵没有参加过太多的聚会,唯一的一次,还让她差点丢了性命,在心里她对聚会是排斥的。

“算了,我自己想办法吧。”沈临说的很轻,有一丝无奈。

胡灵不忍心看到,一直都真心帮她的沈大哥难受。心里反反复复地说服自己,他是沈临,她唯一的朋友,既然他让自己帮忙,就一定有需要她的道理。自己不是发誓把他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吗?如今遇到事就反悔,自己还怎么做人家朋友呀!

“好了,看你这么为难,我就答应你。”

沈临阴霾的双眼立刻就阳光普照,发出奕奕神采。

聚会的日子在胡灵不期待中还是如约而至,沈临开车拉她到了聚会的高级酒楼,超大的宴会厅已经布置妥当,因为还没到时间,只有主办方和服务生在现场忙碌着。

他带着她熟悉完环境后,又带着她来到酒楼的高级套房,他拿出几个盒子给她,他打开盒子,很漂亮的白色礼服,另一个稍大的方盒里装着红色的长毛短外套,材质应该是某种纤维,她很喜欢,伸手摸了摸,很柔软。鞋盒里不太高的白色软皮高跟鞋,镶着闪闪发光的钻石,钻石成弧度在一侧延伸开来,一直在鞋子的后帮隐进蝴蝶结的深处。

这是一款很能打动女孩子心灵的鞋子,胡灵真心的喜欢。但是她不知道这样的一款全球限量版的鞋子是需要六位数的。

换好礼服,胡灵有些不适地走到沈临的面前,抬起头,她略带潮红的羞色,惊艳了他的眼睛,她一直扎着的马尾辫,此时正慵懒的散落在她的肩头,把她凝脂的肌肤映衬的更加洁白。

沈临能想到的词就只有这出水芙蓉,才不辜负眼前的丽人。

原本担心的高跟鞋,并没有成为负担,它很舒服也很听话。到是这抹胸的礼服,有些太露骨,她不得不谨慎地用手捂着胸前呼之欲出的两个小白兔。

少女天真无邪的娇羞,加之处子洁白娇嫩的肌肤,令他有种穿越千年的感觉!

这个呆在他身边的小丫头,什么时候竟然发育的如此凸出。好不容易在胡灵的叫声里苏醒过来,他尴尬地笑了,走到她的身后,从兜里掏出一串银光闪闪的项链,给她戴上。项链简洁大方,很适合年轻的女孩子,胡灵拿起吊坠,这是个心形的淡蓝色的钻石,钻石的光彩胡灵很喜欢。

“沈大哥,这项链真好看!”

“仅仅好看而已,它比你可逊色多了。你要喜欢就带着吧。”

“不了,一看就很昂贵。”

“傻丫头,眼睛有时候会欺骗你的,你看的不过是一块石头罢了!”

“一块石头?好漂亮的石头。”胡灵爱不释手地摸着。

沈临买来的这块石头,价值不菲,他在美国闲逛时就发现了它,这是一条和泰坦尼克号里露丝戴的“海洋之星”同样的款式。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看在眼里,花了大价钱据为己有。

他学的是金融,人又及其聪明,家底也丰厚。第一次炒股就大获全胜,买下这颗超大的心形的蓝色钻石项链,收藏起来,真可是来财匆匆,去也匆匆。

沈临殷勤地帮胡灵穿好外套,带着她走到电梯口,按下键子,俩人开心地聊着天。电梯开了,俩人上去。电梯里已经有很多人了,沈临挡住后头,胡灵站在他的前头。没几层,电梯停下,上来几个年轻的小伙子。

看到胡灵眼睛似乎亮了,露出最原始的野兽的贪婪。电梯空间不大,但是人不算多,电梯门合上,他们故意向身后的胡灵靠近,胡灵下意识的把身体向后挪了一点。

沈临的身后是几个犯花痴的女孩子,他没有动。于是胡灵凸起的屁股挨在他的私处,他的人看着还好,但是心灵到肉体都被熊熊的烈火炙烤着。

胡灵感到屁股上被什么硬物一直顶着,也知道身后是沈临,还以为他兜里装了什么东西,好奇地反手去摸屁股后面的东西,却听到沈临慌乱的深吸气的声音。

沈临贵为沈家三公子,一直求学在外,各种诱惑也都出现过,可是他不喜欢随便把自己的身体交给那些女人。以至于二十五了,他还是个如假包换的处男。

胡灵的小手像探宝一样,轻轻地捏了捏,这是什么呀!胡灵狐疑着,放开手。她无意识的侵犯,让我们的沈三公子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涨红了脸,就连呼吸都没了节奏。

“沈大哥你兜里装了什么好吃的,这么硬?”她转过头看到满脸通红的沈临,她的声音很低,可是周围的人离的很近,也都长有那个叫耳朵的听觉器官。虽然她的话说的很正常,但是在这个不太大还有陌生年轻男、女的空间里,就格外的让人浮想联翩。

电梯里有人在咳嗽,有人在轻笑。那几个对胡灵虎视眈眈的年轻男人,知道电梯里有她的男友,都失望的向打开的电梯门走过去。

胡灵和沈临也走了出来,他身后的女孩子们跃过他们,嬉笑着说“帅哥,留个电话吧?”

沈临恢复的到快,脸色一沉,那几个女孩子拉扯着,也不急也不恼,欢笑着走开了。

“沈大哥,刚才你的脸怎么那么红,我还以为你病了呢。”

“电梯里人太多,有些热,我们走吧。”

他沈三公子什么时候这么尴尬过,哎!

狂奔的马,往往容易闪失;慌张的人,时常会出乱子。他告诫自己,必须要稳,稳中才可求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