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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感慨

作者:胡焱东 | 发布时间 | 2018-12-11 | 字数:6118

很难准确地说少年时的哪一年想写一部书,那时认为能写一部书就是一个作家。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在我那个穷乡僻壤的十里山冲还没有学校,借一间民房,一个老师教10来个学生[无一是女孩子],这便使我有幸读书了,那年我八岁,而且人好蠢。我好就好在比那些不愿读书宁愿放牛打死也不去学校的孩子强了那么一点点。记得上数学课后做作业,1十1二2,可我做不了这题,就变成了:1十1二11,第二天老师说我这题虽然是做错了,但对于这两个“1”不离不弃,还并排竖在一起,实属可贵。这老师是鼓励我还是嘲讽我,不得而知。但那会儿,我认定了老师是喜欢我是鼓励我,否则,我不会在后来的几年里在正规化的学校[小学四年级后要到15里地的镇上学校就读,住宿,仅星期六回家住一晚,星期天下午拿一竹筒咸菜和一小小袋米返校],我的学习成绩还有我的“不离不弃”一并名列前茅。

儿时读书,在我的记忆里,父辈们大多数也只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后能识自己的名字能记账,过春节时能写门对联,还有啊,进城不会迷路;而我的父亲则希望我读书,长大后能做官,真不行,那怕能做一个兽医也是好的。那时村子里有一人在镇政府做事[当炊事员]拿工资,每次回来总会带上一两斤猪肉孝敬他的父母,这叫我父亲羡慕不已。那时村子里有几个能识字记账的均是解放后文化扫盲班的成绩;真读了书的人,文化高一点的有两人,一人叫家文,当过国民党时期的保长[那时称为伪保长],他在沙洋农场没回来;一人叫国友,写一手好毛笔字。春节时,村子里家家户户写门对联,全是他给包了[当然,也不收一分钱],他收获的是一片敬佩的目光。

尽管如此,我们那个村子里还谈不上有什么人与文学有缘,而我更不知道什么叫文学,因为没有一家能有藏书给人阅读。如果有人问什么是文学时,得到的回答一定不是散文小说与诗歌等。房下的一个叔叔则说:文学是什么?是少女,后来变成媳妇,再后来熬成婆。

我最早读到的一本书是连环画,又叫图书,如今叫小人书,书名是《台湾五月夜》,内容讲的是一个姑娘在大街上被几个国民党士兵给强暴了。我真正读到的一本文学书藉,则是方志敏烈士写的《可爱的中国/》,第二本还是他写的,叫《狱中纪实》;再后来当我进入中学时,又读了《烈火金刚》,《风雨桐江》,《青春之歌》,《野火春风斗古城》,《芦荡火种》……我三五天读一本,不下二百本,尤其是读《青春之歌》叫我激动不已,热血沸腾,直恨自己生错了年代,要不然的话,自己也会像卢小川一样参加革命,也找一个林道静做自己的女朋友。

这读书看小说算是爱上了,时间长了,知道了什么叫世界名著也知道了一点什么叫文学。然而,我想写一本书的思想萌芽却最早来源于读六年级上学期的一篇作文。作文的命题是《种南瓜》,班主任蔡安老师给我的《种南瓜》评分是85,并拿来在班上宣读。此事过了一个月后,他又将此篇《种南瓜》改为90分[最高分是100分]。到这时,我心里竟洋洋得意地认为我是个写文章的料子。为了显示自己的水平,我把我的家境写了一首诗放在作文里给老师看,诗说:祖辈世住大山冲,忘不了这会儿家里穷。打箍的水缸半缸水,饭桌一张烧了个洞。最耐用的是雕花床,可没四人搬不动。以上几件不是宝,件件都比爷爷老。若问它们从何来,上上个世纪谁知道?”

作文交上去后,老师没给评语,我不服还有气,于是我写了一首诗放在作文里要气一气老师,诗说:我走出大山冲,小泥腿子捧书拜孔孟。不巴望书中有幢黄金屋,还真盼红楼的黛玉喊老公。我小学快读完,眼看就要上三中。学到的知识一半吐了,一半还老师,到头来仍是腹中空。”

这诗交上去后,凡是教过我的课的老师,还真是被我这首歪诗气了个歪歪。气吧,我要走了要进中学读书了。

读中学我只所以不知疲倦地读了那么多的书,除了语文课本那一点东西不够我学习外,读课外小说在书中寻找快乐是一个方面,最主要的还是想学习作家们的写作技巧如何写一本书。

可惜的是这世上的事儿不是那个人想做就可以做的,写书,我哪有那个文学水平与人生的阅历?写一部书,只是我一个少年梦而已。

后来“文革”了,不能读书了,当农民,再后来我参军离乡,就为能吃公粮。写作少年梦,梦断何处,就在北太平庄。当作家?是理想!不自量。

又后来退伍了,离开京师仪仗营,从警。办案,刑警这个警种的工作最苦又最忙,忙忙,一晃晃就是而立之年了,那个写书的少年梦只在心上。

日子很快就到了一九八一年,那一年,我的一个同事在报上发了一篇小说,是写案件侦破小说的,这便刺激了我的大脑神经,叫我妒火中烧,于是我也开始写作了,处女作系中篇叫《保险柜被窃之谜》,是写案件推理的小说。小说送到报社,第三天编辑组长杨秀松审批回复说:基本可发,要修改可有可无的一个人物常大虎。还说他们报刊最欢迎的还是短篇。于是我就写了10来个“豆腐块”登载在地方报的副刊上。

短篇,那时在我认为不算是文学,是成不了作家的,而我还是善于写三至四万字的中篇,于是在那一年后的10年里,我10年如一日熬夜到凌晨三点,写了38部中篇小说,我往好多杂志社寄出,不是说我写长了,就是说他们的杂志篇幅有限,发不了。

为了文学,为了小说的发表,我这个从不求人的刑警竟然厚颜无耻,不惜花去我月薪一半[月薪50多元],背一袋花生送给某编辑;某编辑又介绍我与另一个编辑合作,改写我的小说,说如果发表成功,他的名字要排在我的前头。那人改写了几章以后,他又要我给他买一辆凤凰牌自行车。那时我的工资除去生活开销,要存款一年才买得起这凤凰自行车。没办法,只好不合作了。文学叫我自卑,叫我没有信心。

由于老是受锉不能发表我的中篇小说,一次我生气把三十余部中篇小说付之一炬。我少年时的作家梦也随之被烧了,就像我在后来的打油诗里写的一样:我总想做一个文人,用十年的青春为之拼搏。拼搏几乎弄丢了婚姻,才知爱情耐不住寂寞。做文人就得文学创作,虽说谈不上呕心沥血,我却把她当成渴了就要喝。大好的青春眼看就玩完了,这才知自己即便死了也是非文人一个。”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二000年后网络文学的出现叫人看到了希望,网络为找不到出路的写作人们建成了一个大大的平台。可我那会儿已是个半个世纪的人了。也就在那会儿,有几个老肝炎的同事忽地患上了肝癌,一个死了,另两个在吃药,手术加化疗,作垂死挣扎,不过离死也不远了。于是我们就感叹生命太脆弱了,生命无常。好些日子,我们都沉浸于人会死的氛围中。人,老想到会死,就活得不快乐,尽管有人说他不怕死,我也说了不怕死。人迟早要死那是一定的。

人迟早要死那是一定的。我人都老了,不定那天早晨就醒不过来了,于是我就想在死之前写一下我的尘封往事,不过人到了这个份上,写作的目的,不全是想圆我少年时的作家梦,主要是个个人情感的渲泻。当然,我也明白就算写出了一本书来,这书,这往事,连同我这人,也终不过是过眼云烟。

我又想即便是过眼云烟,总比一点云烟也没有强。书还是要写的。有好友叫我写自卷还是传奇什么的[因我的经历多少有一点传奇的意思],我想我一介凡夫俗人写自传没有人看也没有什么意思,我还不如就有选择地写一下我认为可以与他人交流的我的一些小故事。

如果有缘人读了我以上说的这个小故事能起一点后车之鉴的作用,那就没费我一番心血。说是写小说,不如说我只是用讲故事的形式叫人去体会我那些尘封往事对错有多少,让人参考一下什么是幸福,爱情在哪里?什么是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何为苦难,珍惜今天我们已经拥有的东西。

我们虽然是一样的生命,可我们却在不同的环境里,过着不同的生活,这样一来我们就有不同的感知,也就有着不相同的追求。有人追求权力,有人追求财富,有人追求名利,有人追求美色,还有人追求人生价值什么的,但说到底不外乎就是两大类:一是精神上的;二是物质上的。那么,我们在这个世上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曾经有好朋友熟人看了我的小说后多次问我,还说人总是要死的,结果都是空的。

我的回答是:人在这个世上,你可以为什么,也可以不为什么,甚至可以是:活着就是为了活着。君不见,这世上活着的人,为什么的,不为什么的,不都是在寻寻觅觅,扮一副忙忙碌碌的样子吗?

就基于以上的原则,我写完了《刑警1985》后,又用了半年的时间写下了《奈何红尘》中短篇小说集,写完后当时我很有成就感,正如《刑警985》序言里作者说的:少小成名少,老成仁又是暮秋叶儿黄与落,行将就木。四五十岁人无建树,再怎么努力过,怎么看又似是把岁月蹉跎,心底难过。这么过是过,那么活是活,人的一生追求辉煌,那怕昙花一现,也强过一生一世默默无闻地活着。实际上人生在世,心底只要有目标,一直坚持拼搏,过去了岁月都不算白活与白过。

在前面序言中我也说过,2005年网络文学的发展已具成熟期,我也跟风弄了一个博客,就在博客上写小说。并把这些小说发在《天涯》上,后来又发在新浪《百样文学》栏,可一个月过去了,点击率才一万多一点,这说明读我小说的人好少好少,我很失望。再后来我发现失望,有时候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有所期待才会失望,至少我还有期待。

我就是通过写这些红尘往事来挖掘关于人性的东西。文学不是说是“人学”吗?,关于写人物性格,写“人性”的作品,总还是受欢迎的,尽管这几年来,受美国《魔戒》的影响,如今,玄幻,穿越,重生之类充斥文坛与铺张网络。从来文章千古事,惟有一个情字叫人伤,叫人共鸣,叫人悠长。

最后我要说的是,本小说所述人物的人生,荣辱成败,是是非非,爱恨情仇,多是我从前岁月的痕迹。是非谁评说?成败转头空,当我的人生犹如一日走近黄昏时,我这才发现只有情与爱铭刻在心中。

积我半个世纪的岁月经历和对人生的品味,无论是所谓成功还是失败,幸福还是痛苦,富余还是穷困潦倒,我都感激生活,因为是生活给予了我一个甜酸苦辣的完整人生,尽管我这个平凡人的人生还有那么多的遗憾与悔恨,譬如我渎职,丢了初恋是一例,成不了作家也是一例等。这就像我曾回复网友时说的:

漫漫人生情路长,年轻无时不轻狂。真到人生明白时,晚景无处不凄凉。风流古今多少事!诸君能笑我荒唐?值得反省非荣辱,耿耿于怀是情伤。如果人生重来过,定会改写此篇章。

作者:胡焱东

2014年6月28日于苏州

关于《刑警1985》说明:

本小说《刑警1985》,我最早写于2001年,书名《理解》,后写成《毛全才之死》,系中篇,3万8千字;2002年下半年我将几个中篇小说《理解》《红枫奇案》《保险柜被盗之谜》串成一个长篇小说,约10万多字[即1至53章],改书名为《警察第三梯队》,于2005年末在《天涯》舞文弄墨版上发表;2007年又在《新浪》百样文学版上发表,于是,有好多网友说,总感此小说的人物故事未完,结尾又似乎太仓促。2008年11月我开始试着续写第42章至109章,于2009年2月28日完成,前后断断续续写了三个月零九天,计加写了12万多字[即54至109章];起书名为《刑警第三梯队》计22万字。2009年6月18日,有一小说网的编辑欲签约此书,建议完成25万字,于是我将中篇小说《憨猫逮了只醉老鼠》加以改写〈即为110章至123章〉,后又加写了另外10个章节,计全篇133章,计26万多字,后又于2010年5月进行第三稿改写,另外又写了序言,故事大纲与作品相关的几个短文,至同年12月6日完成,计全篇小说175章又重编为96章,约32万字,定书名为《刑警》,又于2013,3月加写了97至155章,计36万字,最后定为《刑警1985》。

胡焱东

2013年8月9日于苏州

网友评说刑警1985:

《刑警1985》:写的很不错,真的,很有社会现实生活感。有一种很确切的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感觉,看此书,了解刑警生活,了解大众案件的背后,更可以增多点防备知识,呵呵,此书确实不错,支持,此书很有拍成电视剧的感觉。里面人物说话,很有方言感,很有个性,很突出了人生鲜明的生命色彩。我们都是社会一员,我们又是扮着何样的色彩,让人深思。一点小感。

发表人:爱喝白开水 2014-06-03

嘿嘿,最近几天没码多少字,也没有上来看看,这不一有时间就来顶胡老大的书了,其实胡老大这书,真的好好的修磨下,我认为很有出版的可能性,这可以算得上一本很具有真实色彩的纪实小说,加油,我们彼此加油。

发表人:爱喝白开水 2014-06-11

[楼主]再说下自已的感觉!作者写刑警,从语言对话可以看出其生动的性格,但是作者能不能多描述下人物的衣着,还有刑敬破案的与现场环境。虽然作者想表达真实的刑警案侦破,但是我想,即然写成书,就可以算是一种艺术,那么就可以多增点悬念之类的,这样看起来会精彩点,呵呵,一点已见。

发表人: 爱喝白开水 发表时间:2014-06-13

文学没有乞丐,只有心灵的感受方式不一样。我想说:文学没有乞丐!只有心灵的感受方式不一样。对于套版的文字游戏,说不上嗤之以鼻但也没什么好感。我算不上什么纯文学的追求者,但更不是什么意吟者。浅入浅出自然朴实,将内心情感流露出,未尝不是对世俗的一种挑战!拜读了先生几章内容,感动!

从不投自己票的鲜花2朵,送给您。继续,坚持!

发表人:诗人在哭泣回复人:十绪 回复时间:2014-12-30

太好看了,强烈期待您的更新! 小光看来,好的作品除了文笔和情节最重要的是感情的真挚,能打动人的内心,让人感到心灵的慰藉,思想的寄托。浮华过后,最终还是要归于本真,就好像莎士比亚说过的那句话一样:质朴却比巧妙的言辞更能打动我的心。加油

发表人:钱拨光 2014-07-01

变得更精彩了呢小光今天心血来潮逛了下网店,突然想到要是小光的帐号来个时空穿梭,可以和其他位面上的人交易,那该多好呀,小Y一下,这样的情节只会出现在小说中,还是飞速的切回我亲亲的小说这边来,埋头苦看。不得不说,大大在背景及伏笔方面进步很大,虽然没到步步为坑,但也到了十步一坑的地步了。期待揭秘,期待大坑。加油!

发表人:钱拨光 2013-06-20

渐入佳境了呐,加油加油。看着最近更新的章节,感觉大大的状态蛮不错的呐,情节流畅而且富有起伏之感,人物刻画精细却不失个性风范,文字依旧如同跳动的火焰,是那么的奔放与充满活力。加油,小光期待下章的出现……

发表人:钱拨光 2013-07-01

88106网,网友评论:

《刑警1985》这本小说,开创了这类型小说的新思维,新流派,无论是文字的精炼,还是情节安排,都显示了作者深厚的国学功底,引人入胜,让读者有一种代入感,情节起迭,处处有伏笔,当你认为故事的结果是某个之后,却反其道而行,让我诧异无比,情不自禁的想看下去,为主人公时而担心,时而高兴,时而哀愁,时而兴奋,可以说,这本:< 刑警1985>,是近来网络小说界中的精品,值得一看。

[ 2014,8,6摘抄于88106网《书友阅读帮助》]

关于《刑警1985》

这部《刑警1985》的创作,前后花了我10年的时光。有网友说:你这部书是写得不错,可你不能算是一个作家。如果是别人写,最多半年就可以了。我想我也是活该倒霉,谁叫我对文学有一颗敬畏之心呢。

在这部小说里,我曾在几个主人翁身上挖掘爱情的真谛,结果发现,要真讲爱情,也不容易,因为爱情回归到社会与经济基础相接轨时,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情了。当初创作时,写着写着,有时眼睛里竟然噙着泪花。

作者胡焱东

2014,8,16